10項科創出入境新政策
文章來源: | 發布時間:2017-09-28 | 【打印】 【關閉】
一、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經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雙自”區)管委會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同時縮短審批時限。授權上海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人才認定標準,報公安部批準后實施。
二、允許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含碩士)的外籍人才,或由“雙自”區內企業、國務院批準設立的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雙創”示范基地)企業、上海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或邀請的外籍人才,未持簽證來華的,可持相關證明向上??诎逗炞C機關申請人才簽證,入境后按規定辦理居留許可;持其他簽證來華的,入境后可申請變更為人才簽證或按規定辦理居留許可。
三、對于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轉換的外籍人才,允許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永久居留。
四、允許獲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籍人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務人員,此類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可向上??诎逗炞C機關申請私人事務(S2字)簽證入境。
五、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或在 “雙自”區內或“雙創”示范基地內單位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的,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六、外籍華人憑探望親屬、洽談商務、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相應證明或擔保,可申請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在上海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按規定申請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七、外籍人員以自然人身份或通過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為控股股東的公司企業,在上海市直接投資、連續3年投資情況穩定、投資數額合計達到100萬美元(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達到50萬美元)以上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八、在上海高校就讀的外國學生,經所在高校同意并出具推薦函,可以申請在學習類居留許可上加注“創業”后,在“雙自”區內或“雙創”示范基地內單位從事兼職創業活動。在境外高校就讀的外國學生,受上海企事業單位邀請前來實習的,可以向上??诎逗炞C機關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九、對上海市中小學校招收的外國學生,因緊急事由來上海就讀的,可憑學校錄取通知書等證明函件向上??诎逗炞C機關申請學習(X1字)簽證,入境后可按規定辦理學習類居留許可;持其他簽證入境的,可憑學校錄取通知書等證明函件簽發學習類居留許可。
十、對于外籍人員在申請永久居留過程中提交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婚姻證明、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收養證明等相關材料,可以由有關國家主管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也可以提交所屬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證明。